农药混用有哪些注意事项?
农药混用有很多优势,可是假如混配不合理,就会下降药效乃至失效。那么农药混用有什么需注意呢?
酸碱度是影响各组分有效性的关键原因
在碱性条件下,氨基甲酸酯、拟除虫菊醋类杀菌剂,福美双等二硫代氨基甲酸类剂易产生水解或复杂的化学改变,从而毁坏原有的物理结构和生物活性;在酸性条件下,2,4-D钠盐、2甲4氯钠盐、双甲脒等会分解,因此下降药效。
有机磷类和有机氮杀虫剂不可以和碱性药物混合使用
如:敌稗、丁草胺等不可以同碱性物质混用,不然会使氨挥发损害,下降药效;乐果、马拉硫磷、辛硫磷、石灰、石流合剂等,也不可以同碱性药品混用。
微生物源杀虫剂和内吸性有机磷杀虫剂不可以和杀菌剂混用
如:井冈霉素和灭瘟素等。
除此之外,杀螨剂对和杀卵菌灵混用的无机铜制剂,也不可以和波尔多液以及他碱性溶液混用。
乳油或可湿性粉剂混用时要现配现用
若混配后存放时间较长便会引发乳化性能的改变,不但下降防治效果,还可能会形成药害。乳油加水稀释混用时应先进行小面积试验,洞察其乳化状况,是不是出现絮结、沉淀或浮油、气泡等现象。若药液有不良体现,则不适合混用。
免责声明: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与本站无关。作者对文中所陈述的原创性、真实性以及相关内容的准确性未经本站证实。本站不对本文的真实性、完整性和原创性提供任何保证或承诺。读者应仅将本文作为参考,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的准确性。